关于邦城古徐国历史文化研究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郯城古徐国历史文化研究会发起人:
你们关于成立郯城古徐国历史文化研究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决定准予郯城古徐国历史文化研究会成立登记。该会业务主管单位为郯城县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郯城古徐国历史文化研究会成立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宪法展活动, 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为开拓郑城文化产业,为郑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发扬古郯文化
协会应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协会的组织机构代码、印章式样、银行账号等证件复件,应及时报我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