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上启下,弘扬中华古文化;继往开来,传承家族千秋业”,吾徐氏源于江西木排冲,后顺江而下,栖息于此,现隶属安徽省无为县昆山乡石门村,徐氏在此繁衍生息近几十代,兴旺发达,人杰地灵,人才辈出,现有人口一千多人,其近代的辈份有:应明光世道,朝廷万国宗;正大希先哲,开诚永志隆。现主要辈份有宗、正、大、希、先、哲、开。并发脉于陆家湾、郑村等,发展为无为西南一大姓——徐氏家族。
村庄座落在巢湖市第一高山——巍埏峻耸的三官山脚下,东临竹丝湖,西倚马鞍山,风景秀丽;临近军二路和合铜黄高速公路,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宜于人居。村西南有裂山,山虽不高,但秀气挺拔,是徐氏的风水宝山,也是家族老人会费用之源。相传地藏王曾打座于此,想在此建造庙宇,现墓方还有传说中的菩萨大座。村后有家后山,村前有自西向东小溪流水穿越而过,是徐氏家族先人们生命之源。村中月牙塘,又名太平塘、大塘,应是古时消防应急用水。村西有南北走向的公路分别通往三官山和军二路以及合铜黄高速公路的铜陵大桥。村庄四周是先辈们开拓的良田和山地,每到春季黄灿灿、绿油油,一幅美丽的山乡画卷。
徐氏先辈们勤劳智慧,族风淳朴,宗族凝聚力极强。在明清时期,每逢正月昆山五十四姓相聚在无为西南之盛会——广龙寺庙会,舞龙赛狮,每次都名列前茅,威风八面。
徐氏家族人才辈出,政界、商界精英荟萃。解放前“王奶奶”经商有道,家产遍及土桥、芜湖、上海。据说她的后代在南昌、武汉等地发展。
徐氏家族曾经辉煌一时,建起了当时声震一方的——徐氏宗祠,享誉十里八乡。徐氏宗祠集中展现了古建筑风格,显示出完美的雕刻艺术。宗祠分三进,座北朝南,背靠家后山,风水上说的“负阴抱阳”吧。祠堂前、西有溪水环流而过,寓意着“迎水招财”。祠堂占地面积为600平方米
。前进为万年台,万年台为三间两层砖木结构,飞檐翘角。上层为戏台,台面对中厅。下层中间为大门,后缩两米形成廊格。门厢、门坎、门楼全用长条石嵌合而成,大门上有“徐氏宗祠”牌匾。大门两边分别为一对石狮及石鼓,石狮雕刻神韵,威严而立,石鼓刻工细腻,图案优美。进入大门,有约80平方米的方院,院中间有一方鼎,后为台阶。经台阶进入中厅,中厅和主厅两进相连,相连处各为东、西厢屋,中间是天井,古时的意思是“四水归一”。屏风、宝壁、花窗全用木料精雕细刻而成,分隔成间,重大活动时拆除所有连成一堂。中厅和主厅均采用五架结构,五架托衬精工细雕,厅内圆柱矗立,柱头十二肖首栩栩如生,杠梁上龙凤呈祥。寓意着家族平安吉祥、兴旺发达。主厅上方有中嵌、东嵌和西嵌,中嵌供着先祖之供位,每逢大祭、祭祖日全族供案祭祀先祖,饮水思源,不忘先祖,体现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徐氏宗祠从构思、选址、创意到建造,充分显示先辈聪明才智,家族凝聚团结,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后辈学习。后因世道沧桑,“文革”动乱,宗祠及家谱被毁。
而今和谐盛世,国泰民安,为祭祀先祖,正本清源,承上启下,弘扬徐氏家族精神;继往开来,延续世代繁荣昌盛。经族人共商之,决定先修缮宗祠,后续家谱。请族人以千秋大业为重,以先辈为楷模,为后代作榜样,同心同德,齐心协力为徐氏家族共同发展、再创辉煌。请多投入激情,共谋之,齐参与,多支持,作贡献,恳请仁人志士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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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氏宗亲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名称:本会名为:无为昆山徐氏宗亲理事会
第二条性质:宗亲会是由徐氏家族性的民间组织。
第三条宗旨:尊纪守法,溯本清源,遵循祖训,建立宗谊,兴办公益事业,造福于社会;尊重社会道德风尚,讲究精神文明建设,继承发扬优良传统,振兴家族精神,增强宗族凝聚力,传承文明,构建和谐,为促进徐氏家族繁荣昌盛作贡献。
第四条会址:无为昆山徐氏宗祠。
第二章 任 务
第五条:遵循祖训,弘扬祖德,教育族人,与时俱进,为家族繁荣多做贡献。
第六条:开展宗亲联谊,增进友谊,促进家族繁荣昌盛大业。
第七条:修缮和管理好徐氏宗祠,搜集徐氏家族历史资料,齐心协力,续修宗谱,发动征集本氏族、文物、文献资料,增进宗亲的联谊,以达到发扬前人的优良传统,激发子孙后代尊重历史,爱国爱家,同心同德,互动共享,为使明天更加美好而努力奋斗的热情。构建和谐社会,为社会之进步作出积极的贡献。
第八条:通过宗亲联谊活动动员宗亲回乡探亲拜祖,并为徐氏族人寻根问祖、祭祖拜祖提供服务和方便。
第九条:宣传和兴办公益事业,动员徐氏宗亲回乡投资办企业,促进家乡建设,造福于社会。
第三章 族民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族民:凡年满十八周岁的徐氏后裔不论男女,能尊祖敬宗,坚持自愿原则参加宗族的各项活动。
第十一条:族民代表的权利
1、审议本会《章程》和各项决议;
2、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3、对本会工作可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
4、积极参加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十二条 族民代表的义务
1、遵守章程义务;
2、不得以本会名义,从事违背本会章程的活动;
3、支持和承办宗亲会委托事务义务;
4、执行宗亲会决议、维护宗亲会名誉、积极参加宗亲会活动的义务;
5、加强团结,维护宗亲会的合法权益,关心族亲,发挥互助亲爱精神;
6、为宗亲会的发展,有无偿地展现族谱、书籍的义务。
第十三条族民: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3、积极完成本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及时向本会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资料.第十五条: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讨论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 织
第十四条:建立族民代表大会制,任期三年,其职责是:会议修改本会《章程》,确定本会方针,制定长短期工作计划,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在会后开展理事会日常工作,对大会负责。
第十五条:组织机构如下:
1、名誉会长若干人,任职条件:对本族有较大贡献,由会长推荐,理事会同意。
2、顾问若干人,任职条件:资历深,热心本族工作,有一定贡献,会长推荐,理事会同意。
3、会长一人,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可以连任,连任三届以上如果落选自然为本会终身名誉会长。
4、副会长2人,任职条件:热心本会工作,有一定贡献,由会长提名,理事会同意。
5、秘书长一人,任职条件:学历比较高,热心本会工作,文字语言能力强的,由会长提名,理事会同意。
第十六条:由会长主持日常工作,执行决议,选举和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况变化,决定对本会领导成员的增补、调整和罢免。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秘书长,负责管理和筹备如开代表大会事宜,组织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应主动承担本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促使各项全面工作开展,顺利完成。
第十七条:理事会须有2/3人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也要2/3人以上理事到会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八条:本理事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德高望重,由较高的威信,口碑要好;
3、会长、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