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徐氏文化园一期工程———宗祠建设资金发挥最大效益,确保工程顺利竣工,特制订此财务管理制度:
一、县内外所募集资金,由徐氏宗祠筹建委员会统一管理,财务组负责具体操做,设立专项账户(潜山徐氏历史文化研究会)、账号(1309320501220997248),专款专用,由副会长徐松苗一枝笔审批。
二、资金募集
1、募集工作分片实施,由各联络组长到筹委会财务组领取登记表格和统一编号并盖有公章的三联收据,分发给各片、点负责人,各片、点负责人在募集过程中,认真填写捐资登记表,开具有效收据。捐资工作结束后,凭有捐资者签名的登记表和联号的有效收据存根统一结算。
2、为确保资金安全(避免遗失、被盗或挪用),各片点负责人应将收集的捐资及时交给联络组长,联络组长定期向筹委会财务组上缴现金,必须做到大额现金在家不过夜,及时转入专项账户或存入当地金融机构。
3、为配合捐资工作全面开展,财务组应及时通报捐资情况。
三、资金的使用
筹委会全体成员都要廉洁自律。本着节约的原则,做到不乱花一分钱,使用透明,账目公开,及时通报。
(一)资金使用范围
1、征地补偿、报批经费。
2、基建经费(含设计、预算、土建及附属工程)。
3、办公费(捐资和祠堂建设相关的办公用品购制,差旅、会议、宣传资料等费用)。
4、按规定领取的补助。
5、宗祠建设必须的接待费。
6、其它
(二)相关标准
1、差旅标准:特殊情况若需出差,省内住宿费每人每天不超过50元,餐费每人每天不超过30元;省外住宿费每人每天不超过60元,餐费每人每天不超过40元,不享受出差补助。
2、接待标准:重要接待由主要负责人确定标准。县内远地农村来人,工作餐每人10元,县外来人接待必须先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酌情安排。
(三)资金使用程序
1、用前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说明用途、数量等。
2、一般数额(2000元)由财务组报审批人审定。大额必须经筹委会集体讨论审定后预拨。
3、工程经费拨付凭合同规定,由施工单位文字申报,经工程负责人审核报批后拨付。
4、用后当事人凭经手人签名的有效票据及相关附件经审批人核批后及时到财务组办理报销。
5、为使筹委会及时掌握资金使用动态,财务组对票据、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定期公布。
(四)监督、审计
1、筹委会对资金使用的全过程进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工程结束后,及时由各地理事代表参与工程资金决算,对资金的使用、票据、审批情况进行全面审计。
3、及时通报决算结果。
(五)财务管理人员必须洁身自好,严格履行财务手续,保管好现金,保障工程资金使用顺畅、安全、有效。
潜山徐氏文化园筹建委员会
201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