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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谱
明朝的官职体系
2025-03-315

一、中央官职体系

1. 内阁与六部

官职品级职责
内阁

内阁首辅正五品(初),后加三公衔至一品皇帝首席顾问,主持票拟(代拟诏书)
内阁大学士正五品(初),后加尚书、三公衔参与机务,草拟诏令,协理朝政
六部

尚书(各部)正二品主管全国政务(吏、户、礼、兵、刑、工)
侍郎(各部)正三品辅助尚书处理部务

2. 其他中央机构

机构官职品级职责
都察院左/右都御史正二品最高监察机构,纠劾百官,监督地方

左/右副都御史正三品协助都御史监察
大理寺大理寺卿正三品复审刑部案件,平反冤狱
通政使司通政使正三品收受各地奏章,直达皇帝
翰林院翰林学士正五品起草诏书、修史、教育皇子
国子监祭酒从四品主管全国最高学府
太常寺太常寺卿正三品掌管礼乐、祭祀

二、地方官职体系

1. 省级

官职品级职责
三司

布政使从二品主管一省民政、财政(承宣布政使司)
按察使正三品主管一省司法、监察(提刑按察使司)
都指挥使正二品统辖一省卫所军务(都指挥使司)
巡抚临时加衔明中期后常设,总揽一省军政(加副都御史衔)

2. 府、州、县级

官职品级职责
知府正四品管理一府政务
知州从五品管理一州政务(直隶州知州正五品)
知县正七品管理一县民政、赋税、司法
同知正五品(府)协助知府分管专项事务
通判正六品(府)分管粮运、水利

三、军事官职体系

1. 五军都督府

官职品级职责
左/右都督正一品统领全国卫所军队(分中、左、右、前、后五军)
都督同知从一品协助都督管理军务
都督佥事正二品分管具体军事事务

2. 卫所制度

官职品级职责
指挥使正三品统辖一卫(5600人)
千户正五品统辖一千户所(1120人)
百户正六品统辖一百户所(112人)

3. 总兵与边镇

官职品级职责
总兵无固定品级(多由公侯伯或都督兼任)镇守边疆重镇,统辖野战军
参将正三品协守要地,分管营务

四、监察与言官体系

1. 六科给事中

官职品级职责
都给事中正七品监督六部,封驳诏书,稽查公文
给事中从七品分管各科事务(吏、户、礼、兵、刑、工)

2. 巡按御史

官职品级职责
巡按御史正七品代天子巡视地方,纠劾官吏,审理冤案

五、宫廷与宗室官职

官职品级职责
宗人府宗人令正一品(多由亲王兼任)管理皇族事务,编修玉牒
詹事府詹事正三品辅佐太子,管理东宫事务
宦官机构司礼监掌印太监无品级(实际权力极大)批红(代皇帝审批奏章)

东厂提督太监无品级监察百官,缉捕谋逆者(直属皇帝)

六、特殊机构与官职

机构/官职品级职责
锦衣卫指挥使正三品皇帝亲军,掌管缉捕、刑狱、仪仗
钦天监监正正五品观测天象,修订历法
盐课提举司提举从五品管理盐务,征收盐税

七、明朝官职特点

  1. 废除丞相,权归六部:明太祖废丞相,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后设内阁辅助决策。

  2. 监察体系严密:都察院、六科给事中、巡按御史形成三层监察网络。

  3. 卫所与五军都督府:兵部掌调兵权,五军都督府掌统兵权,相互制衡。

  4. 宦官权力膨胀:司礼监、东厂与锦衣卫形成特殊权力体系,干预朝政。

  5. 科举为核心:官员多由进士出身,翰林院为高级官员储备库(“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


附:明朝官制品级简表

品级代表性官职
正一品五军都督府左/右都督、宗人令
从一品少师、少傅、少保(荣誉虚衔)
正二品六部尚书、都指挥使
正三品侍郎、大理寺卿、按察使
正五品翰林学士、知府(直隶州)
正七品知县、巡按御史


中央官职

三公三孤:三公为太师、太傅、太保,从一品,为皇帝的辅佐大臣,无实际职掌;三孤为少师、少傅、少保,正二品。

内阁:明朝内阁是皇帝的顾问机构,权力逐渐增大。内阁大学士最初为正五品,后地位逐渐提高。内阁首辅是内阁中地位最高的官员,相当于内阁的领袖。

六部:

吏部:最高长官为吏部尚书,正二品,掌管官员的任免、考核、升降等事务。

户部:尚书正二品,负责全国的土地、户籍、赋税、财政收支等事务。

礼部:尚书正二品,掌管礼仪、祭祀、科举、学校等事务。

兵部:尚书正二品,统管全国军事,包括武官任免、兵籍、军械、军令等。

刑部:尚书正二品,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审核各地刑名案件。

工部:尚书正二品,掌管全国工程建设、水利、交通、工匠管理等事务。

都察院:最高长官为左、右都御史,正二品,负责监察、弹劾及建议,还拥有司法权,参与重大案件的审判。

大理寺:长官为大理寺卿,正三品,主要职责是复核刑部、都察院等机构审理的案件,是明朝司法系统中的重要环节。

通政使司:通政使为正三品,负责收受、检查内外奏章和申诉文书,是皇帝与内外官员沟通的重要机构。

翰林院:最高长官为翰林院学士,从五品,掌制诰、史册、文翰之事,备皇帝顾问,主官为侍读学士、侍讲学士,还包括修撰、编修、检讨等官员。

詹事府:詹事为正三品,主要负责辅助太子,设有少詹事、府丞等官职,下辖左春坊、右春坊和司经局等机构。

地方官职

承宣布政使司:分管民政和财政,设左、右布政使各一人,从二品,是地方最高行政长官。其下设有参政、参议等官员,分守各道,管理地方具体事务。

提刑按察使司:主管司法和监察,按察使一人,正三品,负责审理刑狱、监察地方官员。其属官有副使、佥事等,分巡各道,协助按察使处理事务。

都指挥使司:地方最高军事机构,都指挥使一人,正二品,负责管理地方军事事务,包括卫所军队的训练、屯田、防守等。

府:知府为正四品,掌管一府的行政事务,包括民政、财政、司法、教育等。府同知为正五品,是知府的副职,协助知府处理事务。

州:有直隶州和散州之分。直隶州直接隶属于省,地位与府相近,知州为从五品;散州隶属于府,地位略低于府,知州为从六品。州同、州判等为属官,协助知州管理州内事务。

县:知县为正七品,管理全县政务,包括征税、司法、治安、教育等。县丞为正八品,主簿为正九品,是知县的助手,分别负责不同的具体事务。

其他特殊官职

总督:为地方高级军政长官,一般管辖数省或一省的军事和民政事务,初期为临时派遣,后期逐渐成为固定官职,如蓟辽总督、三边总督等。

巡抚:负责巡视地方,抚安军民,考察属吏,掌管一省的民政、军政等事务,与总督共同管理地方,职权有所交叉。

总兵:明朝军队的高级将领,负责统领军队作战,镇守重要地区,其品级因时期和职位不同而有所差异。

东厂:由宦官掌管,全称 “东缉事厂”,是明朝的特权监察机构、特务机关和秘密警察机关,主要职责是监视政府官员、社会名流、学者等各类人物。

西厂:与东厂类似,也是由宦官领导的特务机构,其势力和职权在一定时期内甚至超过东厂,但存在时间较短。

锦衣卫:皇帝的侍卫亲军和仪仗队,掌管皇帝出入仪仗。其首领称为指挥使,一般由皇帝的亲信武将担任,主要职能为 “掌直驾侍卫、巡查缉捕”,从事侦察、逮捕、审问等活动。